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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农合大调整,三种情况不予报销,农民要提前了解,避免吃大亏
行走的乡村04-05 08:34
国家扶贫政策的推出,少不了的就是新农合的相关调整。新农合作为农村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制度,为广大的农民朋友看病带来了便利,使得他们能够得到较高水平的医疗手段。
2018年新农合的缴费制度有所调整,缴费标准从去年的150元上涨到180元。虽说缴费标准提高了,但政府的补贴也随之增高。能够报销的比率也从去年的70%提高到85%左右。
新农合从推广到如今,各项制度越来越完善,农民朋友得到的实惠也越来越多。需要注意的是,以下三种情况是不予报销的,也就是说需要自付费用的。
第一种:未在顶点医院就医的
新农合的有指定的医疗机构,不是所有的医疗机构都符合新农合的条件。这些医院在农民朋友办理新农合的时候,已经都告知了,但是在实际的看病中还是应该多留心注意。
第二种:超过报销期限的
看病就医的治疗费用的报销是有一定的期限的,并不是一般认为的能够随时去报销,根据新农合的方针,这个期限一般是一年,超过了这个期限那么治疗费用就只能农民自己承担了。
第三种:未经批准擅自转院的
农民朋友们在新农合的定点医院进行治疗的时候,可能需要更好地医疗条件,然而这时候千万不能私自转院进行治疗,这样转院后产生的治疗费用将由农民自己承担。只有经过现在医院的批准后转院治疗,才符合新农合的报销规定。
新农合政策的调整都是根据生活中的实际情况进行的,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。现如今,新农合与城乡医疗保险进行并轨,报销制度也改为“一站式”报销,申报报销的程序简单了许多,也更多地减轻了农民的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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